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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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发布日期:2018-07-26    作者:     来源:     点击: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作为我国唯一的森林植物生态学领域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政治思想素质高、科研水平高的科研人才以及为国家贡献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此,我们对研究生培养提出两个方面的目标,具体如下:

在德育方面,进一步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同志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逐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集体主义观念,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地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创新的精神;热爱祖国,献身林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业务方面,应进一步加强能力培养,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面,使其在本门学科上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性;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大力提倡运用外语在查阅原始文献、撰写学术论文方面有所突破。

        二、硕士研究生培养年限和总的时间安排

   硕士生的培养年限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定为二年半或三年。前一年半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全面进入论文工作。

   在职研究生的培养年限可相应延长一年,在培养年限内从事三分之一的实际教学工作。

        三、硕士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个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都必须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科研工作上有成就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有一定水平的讲师协助指导,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整个培养过程要贯彻系统理论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并重的原则,加强能力培养。从制定培养计划到学位论文答辩,包括关心硕士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自始至终采取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科负责人主管的方式进行,并要注意发挥学科集体智慧的力量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二)采取按计划培养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每个硕士生的科研方向和特点,制定单独的培养计划。要注意师生合作,教学相长,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双方面积极性。

    (三)政治思想教育方面,在学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础上,要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学期、学年和毕业总结鉴定工作。

        四、硕士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专业培养方案是专业制定培养计划和进行整个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凡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均必须制定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内容、时间安排、研究方向、论文撰写等做出规定。专业培养方案,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实施。

    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可补修本科主干课2~4门。参加考试,并记录成绩,但不计学分。

    培养计划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由导师对研究生作必要的了解后制定。培养计划应对学习的课程、学分、学习方式、学习安排、考核期限、考核方式,以及学位论文等做出具体规定。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确定导师后制定,由导师提交学科负责人审核。学院领导批准,研究生部备案。一般不得随意修改。

        五、硕士课程设置与考核

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马列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和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确定的部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课,都是必修课。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总学分一般定为34学分(含健身课和教学实践各2学分)。学位课程包括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按二级学科设置的,计5~6门),18~21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全部课程必须制定教学大纲。

   硕士生课程要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人员担任,课程教学可以采取课程讲授、自学辅导、讨论等形式,成绩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口试或笔试加口试以及写读书报告、答辩等各种方式进行。

   要加强研究生学年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除加强经常性的学籍管理外,要在硕士生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对少数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具有博士培养前途的,或在培养过程中,发现有思想品德好、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但前后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五年;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的,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应终止其学习,分配工作。对其中学完全部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研究生肄业证书。

       六、硕士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进行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

   硕士生的教学实践方式可以在教师指导下,在本科教学中参加一部分讲课或实验课,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带实习、指导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总工作量相当于20~25教分。经导师、学科考核“合格”者,给予2学分。

   对没有参加教学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者不授予学位。

七、硕士实践环节、公益劳动和学术活动

实践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均须参加教学实践或进行生产实践、技术服务、社会调查。学科和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考核和评定。

   为加强研究生的劳动观念、群众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研究生在整个学习期间要参加适量的体力劳动。公益劳动累计应为2~3周。公益劳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毕业。

导师与学科应积极支持、组织和要求研究生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使其了解学科发展的动向,开阔视野,培养开拓与创新精神,这是加强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方面。各培养单位应将此项活动纳入到各学科的教学计划中去。

 

博士研究生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博士研究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专门培养各个学科的带头人和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因此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必须坚持三个面向的方针,必须把培养博士生的创造能力作为培养的重点。具体要求: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

    1.应当较深入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崇高的革命理想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应当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3.应当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态度,不断追求新知识。

    4.应当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校规、校纪,树立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二)在业务方面

    1.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3.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文化修养。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在职博士生可以同时承担三分之一的教师工作量。如遇特殊情况,学习期限需延长者应提前半年到研究生部领取“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登记表”,待逐级审批后可酌情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在此期间不再发给业务费和书籍费。

    三、学位课程学习

1.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应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4学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为10学分左右;教学实践1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学术报告1学分(须听3~4次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学术报告和主讲一次本人研究方向的学术报告);总学分为20学分左右。

    博士研究生第一学期为集中学习时期,在此期间一般不要安排调研、科研和教学任务。

    2.具体要求

    马列主义理论课是博士研究生必修的学位课之一。通过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帮助研究生切实解决好根本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问题,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并用以观察社会问题、分析社会思潮以及指导科学研究。

    博士研究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应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及基本的阅读书目,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讨,由教师进行专题讲授。经过学习和研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结合专业的特点撰写一篇课程论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的重点是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成绩评定要把考试成绩与平时学习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对有明显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经教育不改的学生,不能给予通过。

    外国语。博士研究生除继续学习第一外国语外,还需要学习第二外国语。第一外国语分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组织教学。基础外语要求基本达到“四会”,即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科技写作能力;在听、说能力上基本达到能进行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交流。第一外国语采取开课方式进行学习,课内一般为144学时。考试需由外语学院副教授以上3人小组主持。考试采取口试(半小时)、笔试(3小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只占第一外语总成绩的60%。另40%成绩为本语种的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专业外语要求博士生入学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选定外文书籍或资料,博士生自学(阅读或翻译),导师给予必要的辅导并定期检查,坚持长年不断。其中笔试60%,口试40%,总计占第一外国语总分40%。专业外语和基础外语均须及格。

    第二外国语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对于第一外国语不是选学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学英语为第二外国语。所选学的第二外语,若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取得合格成绩者,可免修并记2学分。第二外国语一般采取开课方式进行学习,由外语教研室统一讲授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取得成绩计入学分。对于第一外国语为英语的学生,二外不作为必修课。

    基本理论课要求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设置二门以上比较深入的基础理论课或现代测试技术或数理方面的必修课。

    专业课要结合博士研究生选定的研究方向,选修反映学科发展的较深入的专业理论课程或选修导师业务专长的课程。对特殊需要从事交叉学科研究需听硕士学位课程者,应随硕士生考试取得成绩,一般不计入学分。若记入学分作为博士学位课,还需通过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

除上述的学位课外,鼓励博士生结合研究工作选学一些与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有关的课程,以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和实验技能的锻炼。如需要经考试,可记成绩,不记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完成不少于30~40教分的教学实践或生产实践。记1学分。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半年完成。没有实践成绩不准答辩。

    四、考试

    博士生学位课程,均应严格进行考试。包括马列主义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外语。

    每门学位课均应由三位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委员会负责命题和评定成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部备案。

    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不得补考。

    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试题、考卷、成绩由各学院保存。

    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必须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全部结束,否则不能组织论文答辩。

    五、论文工作

    博士生学位论文集中地反映了博士生的知识和能力水平及科研成果,是博士学位的主要体现。

    博士生在能力方面首先要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要强调独立性。从收集资料到论文选题,从实验设计到数据处理,从理论分析到结论提出,都要自己独立完成,然后得到导师的点拨和升华。

    博士生的论文,要有创造性成果,这一点是与硕士生论文最本质的区别。硕士生论文要有独立见解,不一定构成成果,而博士生论文要有创造性的成果,真正做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具体体现是:

    1. 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新的理论或对重大理论有新的发展。

    2. 在设计或实验技术上有新的创造和新的突破。

    3. 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并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的关键问题。

    博士生要做出创造性的成果,首先要敢于创新和突破。如果论文确实提出新的理论和有新的发现,即使有些地方还不够成熟、完善,也不应该影响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不能追求安全感,要敢于攀登“险峰”。

    博士生的论文要抓好开题报告、阶段检查、预答辩和学位论文答辩的几个环节。

    论文的开题报告,必须在入学后一年左右进行。要由学科组织,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教师参加。如必要可邀请相近学科专家参加进行审查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再进行一次,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取消博士生资格。

    导师或指导小组应加强论文的阶段检查。每学期应检查一次,了解论文进展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得论文能够顺利进行。

    博士学位答辩前三个月由学科主持预答辩。预答辩一要审查课程学习成绩,二要审查论文主要内容,确定是否可以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博士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论文)。如预答辩审查通过,可积极组织博士论文答辩,并选定一名秘书,承办具体事宜。

    要认真组织好学位论文答辩。严格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具体表格向研究部索取)。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应在本单位公布或公开报导。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者,可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具体日期按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之日算起。

    为了提高博士生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博士生在答辩前应公开发表或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相关论文。

六、指导方式

博士生的指导方式应实行导师负责下的指导小组制。把导师的个人指导和集体培养结合起来。博士生的导师须经严格审查和批准,在某一学科和专业上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治学严谨,团结同志,成绩卓著的专家或教授。因此导师负责制有利于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的“真传”,有利于保证博士生的基本质量规格。但为了全面提高博士生质量,以便采众家之长,更有利全面指导,可以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必要的基础学科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协助指导是十分必要的。

    博士生指导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提名征得学科同意,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报研究生部备案。

    博士生导师和指导小组要认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博士生的成长。要经常过问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要配合校、学院组织好他们的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和有益的社会活动。

七、加强学籍管理

要加强博士生的学籍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淘汰制,切实提高培养质量。

    凡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学籍,按原来的资历和水平就业。

    凡因为本人能力和水平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学位论文者,按硕士毕业生就业。

    凡论文水平达不到博士学位应具备的相应水平时,不能颁发博士学位证书,可以出具学习成绩证明。如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重新答辩一次,合格者可以补发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定期对博士生进行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每学期博士生要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德、智、体全面的学年鉴定。在培养过程中如发现研究生因某种素质上的原因不宜再继续培养时,可由导师或指导小组提出报告,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报请校长批准,终止学习,按原有学历就业。

    博士生要参加导师所在单位的学术活动。

 

合作培养问题

坚持“按需培养”的原则,提倡在国内外进行有计划、有目的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

    提倡学校内不同学科,高校之间,学校和有条件的科研单位或企事业单位之间,开展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这将有利于提高培养质量,特别对培养交叉学科和实际应用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尤为重要。

积极开展同国外合作培养,合作方式可请进来,也可把博士生派出去,对方必须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而且在专业上“为我所需”。一般双方有合作研究的基础,具有先进的技术和水平,取得资助可派出。选派对象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出国时间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并取得学位。凡与国外合作培养要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领导与管理

 

研究生教育工作,在校党政领导下,由主管校长负责,并设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

    (一)主管校长在研究生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审定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定;审批各学院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名单;审核研究生录取名单;审批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的学籍处理等问题。作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的校长,负责主持实施学位条例。

    (二)招收研究生的学院应由一位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提出指导教师、指导小组名单,组织审查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和开题报告,定期检查研究生的学习和政治思想情况,组织论文答辩工作及提出对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等。

    (三)招收研究生的学科带头人或负责人的职责是:组织制定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定期检查了解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安排有关教师为研究生开课,安排有关人员协助指导教师进行培养工作以及组织审查学位论文答辩等。

    (四)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拟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并指导研究生的学习,指导并检查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论文工作,做到教书育人,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情况,要注意培养研究生具有正确的思想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

    研究生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录取、毕业分配和学籍处理有权提出建议,并对研究生业务经费有一定的支配权。

    (五)研究生部的职责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各学院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和落实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掌握学籍和学业成绩;协助组织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并做好毕业就业指导工作等。

(六)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部协调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管理应分段负责,齐抓共管,即课程学习阶段由研究生部主要负责,各学院配合;论文阶段由各学院重点负责,研究生部配合管理。根据研究生数量配备专(兼)职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在研究生中建立党团支部(或小组)。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书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   东北林业大学  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或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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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  东北林业大学  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   东北林业大学  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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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版权使用协议书(实验室)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协议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已完全了解森林植物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学位论文版权管理的规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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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位论文作者发表学位论文全部或部分内容时,学位论文作者单位必须标注东北林业大学,并需经导师同意并协商好署名顺序后方能发表;

    3、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发表学位论文全部或部分内容时,需与论文作者协商署名顺序或经学位作者授权后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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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课题资助的论文,课题组负责人有权对其进一步归纳、整理形成各种正式发表或正式上报文件或论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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